(一)划转职责。将区政府办公室承担的侨务方面职责划入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政府法制职责划入区司法局;应急管理职责划入区应急管理局;政务改革和管理职责划入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人防职责划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新增职责。强化对区政府重大民生工作的服务职能;强化区政府总值班工作;负责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日常事务,开展外事政策研究和综合性调研工作;负责办理全区台港澳工作,促进台港澳同胞与我区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因公往来台港澳有关事务。
(三)职能转变。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提升参谋助手和综合协调力,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强化承上启下、协调左右、联系内外的枢纽作用。加强和完善对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政务服务职能。加大服务民营经济工作力度,促进全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统筹协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效”改革相关工作,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