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区政办发〔2018〕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365在线体育_365bet线路检测_365bet足球投注网站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朔州市365在线体育_365bet线路检测_365bet足球投注网站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
365在线体育_365bet线路检测_365bet足球投注网站开展“大棚房”问题
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 案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确保我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按照《朔州市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的具体要求落实好,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按照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清理、彻底整治,集中开展我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推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二、清理整治范围
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重点清理整治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到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建设住房行为。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
(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三)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大棚房”等问题。在全区开展拉网式、台账式等形式的排查清理,按照“一镇一村一册”,“一棚一户一档”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全面收集整理土地承包、流转、审批、备案等相关档案信息,找出问题节点,追查问题根源。对排查清理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的,逐一建立问题台账,为清理整治提供依据。
(二)坚决清理整治整改。根据排查结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对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的,以及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等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作为清理整治重点,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坚决退房还地,恢复生产;对农业大棚看护房等生产附属设施占地面积超标的,要区分情况,做过细工作,切实加以整改。
(三)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问题的责任主体,国土资源局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逐一排查“大棚房”是否享受财政补助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对其中涉嫌骗取涉农资金补助、改变农业设施用途的,农业、财政等部门要坚决追回。
(四)严肃执纪问责。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在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农地非农化问题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各级纪委监委要严肃追责问责,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农委和国土资源局要主动作为,做好技术支撑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六)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有奖举报制度。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对设施大棚、温室等普遍建档立卡。加强对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利用耕地的规范管理,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强化流转土地用途管制。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抓紧研究制定完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乡村产业振兴和设施农业等用地政策和管理办法。
四、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清理排查和整治整改问题出在哪里,就由哪个地方负责解决,把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一)区统筹组织。区政府负责全面统筹组织全区清理整治工作,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整治整改等工作。把专项行动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到位。各乡镇(街道)、村,要组织专门队伍开展“地毯式”排查,摸清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二)部门协同合力推进。农委、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加强专项行动指导和督促,各尽其责,加强配合,联合行动,落实专项行动各项措施。
五、工作步骤
各乡镇(街道)政府要及早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专项行动,统一思想、落实责任、联合行动,制定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立组织领导推进机制,细化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广泛动员,迅速开展专项行动。
(一)排查清理阶段
1.乡镇自查。10月8日前,各乡镇(街道)政府按照专项行动要求,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组织专门队伍逐个入园入棚现场核查,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账。组织各村填报“一棚一档信息表”(附表1)、行政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排查情况登记表(附表2),在此基础上,乡镇(街道)填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排查情况汇总表(附表3),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区政府。
2.区级汇总。10月10日前,区农委和国土资源局统计汇总各类违法违规情况,形成排查清理报告,区政府审核后,上报市有关部门。
(二) 整治整改阶段
从10月10日开始到11月30日,各乡镇(街道)政府要配合区有关部门,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问题查处、整治整改和问责追责。填写上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查处纠正情况汇总表(附表4、附表5)。根据整治整改情况,集中通报、公开处理一批典型案例。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对市区周边、经济发达区域和风景区等重点地区的查处整治情况,要重点开展实地抽查核查,对发现弄虚作假、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问责追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在认真总结清理整治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专题报告,经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报区农委和国土资源局。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清理整治“大棚房”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区政府成立365在线体育_365bet线路检测_365bet足球投注网站“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庞明明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 陈 钊 区政府副区长
高 峰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 王生旺 区农委主任
赵彦春 市国土局朔城分局局长
陶 峰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义新 区发改局局长
杨志勇 市公安局朔城分局政委
卢 勇 区住建局局长
林 石 区民政局局长
周庆山 区财政局局长
马 克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苏 昭 市工商局朔城分局局长
李培祎 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各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生旺同志兼任。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清理整治“大棚房”问题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各乡镇(街道)政府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统一部署指挥专项行动。特别是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清理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专项行动提供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和农村稳定。
(二)强化部门协作。相关部门要建立有效的部门协作机制,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肃督导问责。区、乡政府都要组织专项行动督导组,对每一个环节都要严肃认真督导。抓住一批典型案例,剖析问题根源,及时向社会通报。专项行动将纳入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行警示教育。
(四)定期上报信息。各乡镇(街道)政府要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及时调度汇总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每周四上午12点前向区农委和国土资源局报告本乡镇(街道)清理整治情况,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五)接受社会监督。各乡镇(街道)在集中开展专项行动期间,要设立群众有奖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制度,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纪委监委部门接到的“大棚房”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同时移交本地专项行动协调推进机构。
区农委“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 0349--5996863
电子邮箱: 13327498661@163.com
联 系 人:王少卿
朔州市国土资源局朔城分局“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 0349--2089217
电子邮箱: zgsxszlg@163.com
联 系 人: 梁 刚
附件:
1.一棚一档信息表
2.行政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排查情况登记表
3.“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排查情况汇总表
4.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查处纠正情况汇总表(一)
5.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查处纠正情况汇总表(二)
6.“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违规项目情况表
附表1
一棚一档基本信息表
建档时间:
所在乡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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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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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内部大棚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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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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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或法人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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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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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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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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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坐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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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性质(Ⅰ、Ⅱ、Ⅲ、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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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日光温室面积按占地面积算,包含棚体占地面积、墙体和棚间距等。
2.大棚类别是指除塑料大棚、日光温室、连栋温室及以外的塑料中棚、塑料小棚等。
3.违规性质:Ⅰ类指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Ⅱ类指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Ⅲ类指建
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其他”项,是指除Ⅰ、Ⅱ、Ⅲ类情况外的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的非农设施。
附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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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排查情况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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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村: 单位:个、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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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名称或农户名 |
设施农业情况 |
违法违规建设情况 |
违法违规占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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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塑料大棚 |
日光温室 |
连栋温室 |
其他 |
小计 |
Ⅰ类 |
Ⅱ类 |
Ⅲ类 |
其他 |
耕地 |
其中基本农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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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数 |
面积 |
个数 |
面积 |
个数 |
面积 |
个数 |
面积 |
个数 |
面积 |
个数 |
面积 |
个数 |
面积 |
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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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数 |
面积 |
个数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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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负责人: 村委会负责人: 摸排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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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日光温室面积按占地面积算,包含棚体占地面积、墙体和棚间距等。 |
附表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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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排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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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乡镇政府盖章): 单位:个、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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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 |
设施农业情况 |
违法违规建设情况 |
违法违规占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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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塑料大棚 |
日光温室 |
连栋温室 |
其他 |
小计 |
Ⅰ类 |
Ⅱ类 |
Ⅲ类 |
其他 |
耕地 |
其中基本农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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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数 |
面积 |
个数 |
面积 |
个数 |
面积 |
个数 |
面积 |
个数 |
面积 |
个数 |
面积 |
个数 |
面积 |
个数 |
面积 |
个数 |
面积 |
个数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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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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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日光温室面积按占地面积算,包含棚体占地面积、墙体和棚间距等。 |
附表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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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查处纠正情况汇总表(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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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政府盖章): 单位:个、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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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
查处纠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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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类 |
Ⅱ类 |
Ⅲ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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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项目数 |
涉及“大棚房”个数 |
涉及耕地面积 |
其中涉及基本农田面积 |
查处 |
纠正 |
涉及项目数 365在线体育_365bet线路检测_365bet足球投注网站 |
涉及“大棚房”个数 |
涉及耕地面积 |
其中涉及基本农田面积 |
查处 |
纠正 |
涉及项目数 |
涉及“大棚房”个数 |
涉及耕地面积 |
其中涉及基本农田面积 |
查处 |
纠正 |
涉及项目数 |
涉及“大棚房”个数 |
涉及耕地面积 |
其中涉及基本农田面积 |
查处 |
纠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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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数 |
“大棚房”个数 |
涉及耕地面积 |
其中涉及基本农田面积 |
项目数 |
“大棚房”个数 |
涉及耕地面积 |
其中涉及基本农田面积 |
项目数 |
“大棚房”个数 |
涉及耕地面积 |
其中涉及基本农田面积 |
项目数 |
“大棚房”个数 |
涉及耕地面积 |
其中涉及基本农田面积 |
项目数 |
“大棚房”个数 |
涉及耕地面积 |
其中涉及基本农田面积 |
项目数 |
“大棚房”个数 |
涉及耕地面积 |
其中涉及基本农田面积 |
项目数 |
“大棚房”个数 |
涉及耕地面积 |
其中涉及基本农田面积 |
项目数 |
“大棚房”个数 |
涉及耕地面积 |
其中涉及基本农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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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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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Ⅰ类指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 |
电话:0349-2028081 邮编:036002 晋公网安备 140602020000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