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离开户籍所在地进入我省行政区域内居住或者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居住的人员,但我省设区的市所辖各区常住人口跨区居住的除外。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办理依据
(一)《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
(二)《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
四、受理机构
公安派出所。
五、决定机构
公安派出所。
六、数量限制
无。
七、申请条件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1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或通过“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在线申报居住登记。
八、禁止性要求
外国人、无国籍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九、申请材料目录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以及居住、就业、就读证明材料之一。
十、申请接收
(一)网上办理
关注“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公安机关需申报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二)现场办理
申请人可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居住地派出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一)网上办理
申请人网上提交信息后,即完成流动人口在线居住登记业务。
(二)现场办理
申请人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二、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一)网上办理
申请人网上提交信息后,即完成流动人口在线居住登记业务。
(二)现场办理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五、办理结果
批准或不批准决定。
十六、结果送达
可由窗口直接领取。
十七、咨询途径
由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十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由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