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内的常住户籍人口。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365在线体育_365bet线路检测_365bet足球投注网站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二)《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晋公通字〔2015〕27号)
四、受理机构
公安派出所。
五、决定机构
公安派出所。
六、数量限制
无。
七、申请条件
因转学、退学、肄业、开除学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注:户口迁往省内无需开具《户口迁移证》。
八、禁止性要求
无。
九、申请材料目录
1.学校转学、退学、肄业、开除学籍证明;
2.申请人户口页和身份证。
十、申请接收
(一)网上办理
1.关注“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2.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审核。申报信息、审批进度、办理通知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告知,也可在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查询审批进度、在办业务等。需申报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3.现场核验材料及办理。申报人收到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通知后,迁往省外的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户籍地派出所现场核验材料,迁往省内的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拟落户地派出所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二)现场办理
申请人可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人迁往省外的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户籍地派出所现场核验材料,迁往省内的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拟落户地派出所现场核验材料。
2.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二、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五、办理结果
批准或不批准决定。
十六、结果送达
可由窗口直接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