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农民合作社省市县三级示范社评定工作的通知》(朔农发〔2021〕101号)
申请指南:省级示范社每个县(市、区)原则上1个,分配指标仅供参考,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择优申报。
补贴对象:省级示范社
补贴范围: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用于对示范合作社进行奖补,支持示范合作社发展,鼓励其有序流转土地、健全管理制度、应用先进技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标准化生产、购买社会化服务等。
补贴标准:根据上级下达计划标准确定
申请程序:(一)自愿申报。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本社基本情况等有关材料,并对资料的有效性、真实性负责。(二)县级审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农民合作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实地查看,集中审核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提出初审推荐意见,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行文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并随文报送申报材料一份。
补贴结果: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时限补贴到位
申请材料:(一)省级示范社申报;(二)农民合作社申报书。包括农民合作社基本情况、运行机制、主要工作及成效;(三)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命名文件复印件;(四)农民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五)登记部门备案的农民合作社成员名册复印件;(六)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复印件;(七) 农民合作社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收益分配表复印件;(八)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企业征信报告复印件;(九)绿色食品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地理标志、注册商标等复印件;(十)农民合作社及产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十一)农民合作社办公、生产经营场所、种养基地的权属证明、租赁合同、流转手续、经营规模相片等证明材料;(十二)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十三) 省级农民合作社资格审查表;(十四) 农民合作社章程、规章制度;(十五) 农民合作社上年度年度报告;(十六)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
咨询电话:0349-5988937
受理单位:365在线体育_365bet线路检测_365bet足球投注网站农业农村局
办理时限:截止文件规定之日
联系方式:0349-5988937
监督渠道:上级农业农村局及社会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