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6日,在我所调解一起长达一年未果的校园纠纷案件,此案件发生于2020年7月17日,当事人范某和张某在玩闹过程中,导致张某右眼踢伤。双方因赔偿款项的问题,一直不能妥善解决,其中还涉及到学校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朔州市中心支公司。双方相持不下,于多地多方调解未果,学校便到北旺庄司法所寻求帮助,我所得知情况后,迅速介入,通过实地调查、多方走访,于7月16日召集矛盾多方进行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矛盾多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一下午的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学校、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朔州市中心支公司、范某向张某进行民事赔偿。
北旺庄司法所将“司法行政为人民”的理念融入日常工作中,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缩影。近年来在人民调解工作上,北旺庄司法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始终以“公平公正、依法调解”为原则,以“耐心、细致、合法、合理”的调解工作作风,真诚奉献,化解辖区内大量矛盾纠纷,充分展现新时代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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