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神办食安办发〔2020〕4号
为了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控制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及时采取措施;有序、高效地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带来的危害和损失,切实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特制订本预案。
一、总则
本预案适用于在街道行政区域内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的食物污染事故、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本省及其他省(市、区)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发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3)国务院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 朔州市及其他市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朔州市2个以上县(区)级行政区域,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朔州市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我市2个以上乡镇、街道,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二、组织体系
(一)应急指挥机构
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对街道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指挥部总指挥:罗兵强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指挥部成员:张旭芳 人大联络组组长
郭进忠 街道副书记
侯志虹 街道组织委员
刘 渊 街道武装部长
林成钢 街道党工委委员
落志凤 街道党工委委员
闫常春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寇 裕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荆峰同志担任,负责办公室各项事务。
(二)工作职责
1、指挥部职责。(1)领导、组织、协调街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3)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4)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市、区和上级部门指令等。
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4)向街道办事处、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及时向指挥部报送食品安全事故有关信息; (6)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成员单位工作职责。(1)市场监管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事故或由保健食品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以及对食品相关产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2)卫生院: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协助疾控中心做好事故现场卫生处理与事故有关因素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3)派出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做好事故发生区域内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交通疏导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4)综治办(司法所):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措施,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协调,群众情绪调节工作,维护社会稳定。(5)财政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6)纪工委:负责对在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置中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7)村(社区):在街道指挥部的指导和领导下,参与本区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三、报告与应急响应
(一)报告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理,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扩散和升级。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品种进行重点监管和监测,定期分析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向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报送相关信息。
(二)应急响应
街道食安委建立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电话保持畅通。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指定联络员和联系电话,报街道食安委备案。街道食安委接到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后,应组织有关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告。
四、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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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2日